麦克听完莫克的诉说后说:“首先,绑匪知道你不缺这点钱,其次,他们第一次向你索要五十万美金,是想试探你,看看你会不会报警。既然你没有报,他们就比较放心地实施了第二次行动。不过,我办案这么多年了,绑匪写明地址的事情,这还是头一回遇到,说实话,我真的很佩服他们的思维。这样,你按他们的要求把包裹寄出去吧,我明天就能把绑匪缉拿归案。相信我。”
第二天,麦克果然找到了绑匪,不过不是在包裹的目的地,而是在包裹邮寄的途中。亲爱的读者,你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吗?
案件侦破
侦破此案,最需要的即是逆向思维。任何警员都不应顺着绑匪“写明包裹邮件地址”这条思路往下想,那个亦假亦真的地址只是绑匪用来迷惑警员的,如果该地址确实存在,也不一定和绑匪有很大关联,因为绑匪不可能透露自己真正的藏身之处,这个只是随便填写的地址;如果该地址不存在,那么警员之前的所有努力不仅是白费,而且还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时机。此时,作为警员,必须要让自己的思路原路返回,仔细想想绑匪提供如此详细的地址究竟有什么目的。
事实上,绑匪不可能如此愚蠢,他们这么做完全是想给莫克或是警察以误导,借以掩盖他们真正取走赎金的方式。亲爱的读者,让我们继续逆向思考,绑匪为什么不选择更加传统、更加保险的方式取走赎金呢?为什么要邮寄?难道他们会蠢到中途劫持携带包裹的邮递员?这样做岂不是更暴露目标了吗?哦,不,他们不需要劫持邮递员,因为邮递员本人就是绑匪。在整个过程中,只有他能接触到这个包裹。条件是:包裹邮寄的地址是他负责的街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