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实如此。
布朗特这一拳已经开始在世界各地发酵。
就是各个媒体的版本不太一样,但是布朗特确实火出圈了。
这影响力不容忽视。
“禁赛,必须禁赛,我们明令禁止这种暴力行为!”
斯特恩大手一挥,一锤定音:“禁赛3场,罚款2万美刀!”
禁赛3场?
枯哧一拳把人干倒,险些酿成更大规模的暴力冲突,就禁赛三场?
而且洛杉矶湖人可不是第一次了。
前有费舍尔和坎贝尔,今有布朗特。
湖人都快变成暴力的重灾区了。
按照斯特恩一惯的风格,一而再再而三触犯联盟条例,怎么也得禁赛5场以上,杀鸡儆猴吧。
怎么到了布朗特身上,就禁赛3场呢?
仔细一思考,他似乎想明白了。
原来布朗特是沾了林洪的光。
保护联盟下一颗摇钱树,这可是大功一件啊。
功过相抵,禁赛3场,确实没毛病。
一个小时后,当联盟惩罚公告一经发布,便在篮球圈引起轩然大波。
布朗特的禁赛场场数,成为了球迷们讨论最多的话题。
至于马龙是否该被禁赛,球迷们一致认为:必须禁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