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柳下惠和少连,少连的情况今天已不可考证,但柳下惠的情况却是清楚的。“三黜”讲的就是他的故事。在孔子看来,他和少连已不像伯夷、叔齐那样“不降其志,不辱其身”,而是“降志辱身”了,不过,他们的言语合乎法度,行为合乎思虑,具有中正的精神。虽然忍辱负重,但其内心志节还是没有改变的,属于次一等。
关于虞仲、夷逸,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古公有长子曰太伯,次曰虞仲。”太伯、仲雍二人知太王欲立季历与昌,乃奔荆蛮,文身断发,以让季历。《吴太伯世家》:“太伯之奔荆蛮,自号句吴。荆蛮义之,从而归之千余家,立为吴太伯。太伯卒,无子,弟仲雍立,是为吴仲雍。……是时周武王克殷,求太伯、仲雍之后,得周章。周章已君吴,因而封之。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,是为虞仲,列为诸侯。”虞仲是武王求得的,举为虞君,自属逸民。朱张,“字子弓,荀卿以比孔子”(王弼注)。对于虞仲、夷逸,孔子评价说“过着隐居的生活,说话很随便,能洁身自爱,离开官位合乎权宜”,又次之一等。
孔子认为自己与这些人都不同,“无可无不可”。马融说:“亦不必进,亦不必退,惟义所在。”《论语正义》:“进者,可也;退者,不可也。逸民或治则进,乱则退,或虽治亦退,或虽乱亦进,行各不同,皆未适于大道。惟夫子本从心之矩,妙隐见之权,进退俱视乎义。义苟可进,虽乱亦进,义苟宜退,虽治亦退。”孔子判断“可与不可”的标准就是义,故能“无可无不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