③ 利用外出工作的时间处理私人事务。较常见的是顺道去银行料理个人账户, 缴付欠单, 或是去书店买期刊, 中间偷闲约见一位朋友, 这些原本应在下班以后做的事全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地解决了。
④ 为了赚加班费特意白天磨磨蹭蹭, 将可以完成的工作拖到晚上做。
⑤ 虚报出租车费, 捞取外快。
⑥ 公司的文具, 如圆珠笔、订书机、字典、电脑软盘、信封等,顺手牵羊带回家。
仔细地想一下, 以上列举的公私不分或假公济私的行为, 其实是将大家拼命劳动得来的利益占为己有, 这和盗窃有什么不同? 这样说虽然有点过于严厉, 但归根结底这是极端个人主义的行为。
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, 习惯于贪小便宜, 损公利私的人一定会被其他同事撞见或识破, 尽管他本人自以为天衣无缝。只不过是同事们不想直言明说, 以免无端和这种人发生争端冲突罢了。但是当面不说并非是背后不说, 背地里, 相信贪小便宜者的名声在周围人中间早已“臭名昭著”。一旦到了“路人皆知” 的地步, 那他部门里的人际关系也一定不妙。万一再传开去, 到了上司的耳朵里, 那就影响到人事考核时公司对你的评价。假公济私的结论一出, 岂不是误了自己的一生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