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 中共军队争夺受降权和收复沦陷区的斗争
中国在接受日军投降的过程中,国民政府企图完全掌控受降权,不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参加受降。中国共产党力争受降权,迅疾部署部队向日伪军进攻,收复沦陷区。
一 中国共产党力争受降权
当日本即将投降的消息传出后,蒋介石于8月11日即命令第18集团军总司令朱德所属各部“就原地驻防待命”,不得向敌伪“擅自行动”。13日,朱德总司令与彭德怀副总司令致电蒋介石,抗议其11日命令“不但不公道,而且违背中华民族的民族利益,仅仅有利于日本侵略者及背叛祖国的汉奸们”。15日,朱德向日本侵华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发出电令:“停止一切军事行动,听候中国解放区八路军、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的命令,向我方投降,除被国民政府军队所包围的部分外。”
同日,朱德以中国解放区抗日军总司令的名义向美、英、苏发出说帖(分送三国驻华大使,请转其政府),声明:“中国国民党政府及其统帅部,在接受日伪投降与缔结投降后的一切决定和条约时,不能代表中国解放区、中国沦陷区广大人民及一切真正的抗日武装力量。”“中国解放区、中国沦陷区的人民武装力量,在延安总部指挥下,有权根据波茨坦宣言条款及同盟国规定之受降办法,接受被我军所包围之日伪军队的投降,收缴其武器资材,并负责实施同盟国在受降后之一切规定。”